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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讯房产
4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自委印发《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 (试行)》。
《导则》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整体规划、配套设施、单体设计、室内装修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
《导则》将保租房分为供家庭租赁使用的住宅型,有集中管理且供企事业单位等单身职工租赁使用的宿舍型,有集中管理运营且供北京市各类人才租赁的、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公寓型,并对这三种租赁住房在配套设施、套型面积、居室配置、车位配比等方面制定了不同标准。
住宅型人数核定原则为2.45人/套,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宿舍型人数核定原则为1人/床(单人床/高架床)、2人/床(双人床/双层床),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公寓型人数核定原则为1人/床(单人床)、2人/床(双人床),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