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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21日,新华都(002264)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涉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内容。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新华都董事会已同意公司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零售业务板块11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新华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据悉,11家全资子公司包括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宁德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三明新华都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和赣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中约定,评估基准日之次日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盈利或亏损均由新华都集团享有或承担。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亏损约5385万元,因此调整后的第二期价款金额约为6446万元。
2022年1月28日,新华都集团支付了保证金约1.18亿元;新华都集团于2022年2月16日支付了首期价款约1.5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都集团支付了第二期价款约644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