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上交所债券
上证发〔2022〕5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全部市场主体技术准备工作需要,原定于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业务》(以下统称新规),调整为自2022年5月16日起施行。
新规发布通知中涉及的新规暂缓实施事项,具体施行时间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通知。
技术服务热线:4009003600.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文章来源:上交所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