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股上市的首家长期停牌物管公司鑫苑服务,停牌15个月后发布了一则最新公告。
根据《复牌进展之更新》公告中的描述,2021年5月28日,港交所向公司发出复牌指引,指引中提出了6条整改要求:
(1)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修订;
(2)证明并无有关管理层诚信及/或任何对本公司管理及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人士之诚信的合理监管问题而为投资者带来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
(3)对延迟刊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全年业绩展开独立法证调查工作,评估对本公司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4)进行独立内部监控审查,证明公司已有适当内部监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
(5)证明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6)向市场告知所有重要资料,以供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的状况。
联交所还表示,倘若公司情况发生变化,其可能修改或补充复牌指引。
于是,2021年7月27日,港交所又向鑫苑服务施加以下新增复牌指引,即鑫苑服务应:
(1)再次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有关第3.10(1)条项下至少要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第3.21条项下审核委员会至少要有三名成员的规定。
鑫苑服务辩称到公司一直在处理联交所就其符合复牌指引的若干意见,并对复牌进展进行季度更新。
然而,截止到最近的这份公告日期,鑫苑服务尚未满足港交所2份复牌指引所载列的所有条件。
01
祸起大额关联交易
2021年5月25日鑫苑服务发布公告,“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确定与若干关联交易有关的事宜,并考虑其对财务报表的任何引申影响,以及向核数师提供有关上述事宜的更多资料。”
让年报难产的若干关联交易中这两则或成为问题的导火索。
(1)2020年9月17日,鑫苑服务与鑫苑地产控股订立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鑫苑置业集团同意指定鑫苑服务作为合作期限内总共4066个指定车位的独家销售合作方,但鑫苑服务需分期支付人民币2.06亿元的可退还合作诚意金,占中期现金等价物的30%,外界质疑其是在变相为500亿负债压顶的鑫苑置地纾困。
(2)2021年1月25日,鑫苑服务拟向鑫苑置地旗下的北京爱接力注资3000万元,获得20%股权,同时公司同步向交易对手方配售新股。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爱接力2019年亏损3053万元,公司采用了预期市销率得到标的整体估值1.2亿元。但这笔交易在2月份配售完成后,又突然于3月8日终止。交易的反复或许已经暴露了鑫苑服务与母公司之间的纠结端倪。
5月20日,没有等来年报,鑫苑服务公司秘书许倚滨先行离职。
同时根据鑫苑服务估计,2020年全年业绩将于2021年5月31日或前刊发,但可能会有进一步变动或进展。
“公司审核委员会目前正在其顾问的协助下对相关交易展开独立审查。在公司正在同所有相关方面共同努力以完成独立审查的同时,根据目前可得资料,公司估计由于持续进行的独立审查2020年全年业绩不太可能在2021年7月前完成或刊发。”
应公司要求,鑫苑服务股份自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正起于港交所暂停买卖,待刊发经审核2020年全年业绩,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
2021年8月31日,鑫苑服务终于发布了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业绩公告,但继续暂停买卖。
02
或被取消上市地位
停牌并整改了一年多后,鑫苑服务在这则最新的公告中继续宽慰大家,“公司将竭力以使港交所满意的方式达成复牌指引,并将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寻求尽快恢复股份买卖。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向股东提供有关复牌的最新资料。”
根据上市规则,港交所可取消任何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证券的上市地位,就鑫苑服务而言,18个月的期限将于2022年9月30日到期。
港交所表示,倘若公司未能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补救导致其暂停买卖事项、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及恢复股份买卖,港交所上市部将建议上市委员会继续审理取消公司之上市地位。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港交所也有权于适当时缩短特定补救期。
从港交所披露的信息来看,2022年1-5月有20家(主板16家)被港交所以【上市规则】除牌。
在港交所加强监管的大环境下,留给鑫苑服务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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