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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联社
青海省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15个部门近日制定并印发《西宁市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到,将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暂缓执行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的限制。
(文章来源:财联社)
青海省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15个部门近日制定并印发《西宁市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到,将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暂缓执行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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