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与中化保理续订保理服务协议 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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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19日晚间,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有关持续关连交易提供保理服务的公告。

兹提述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公告,内容有关中国金茂与中化保理订立的原框架协议。

原框架协议已于2021年3月27日届满,考虑到集团业务规模的发展,且集团对供应链保理、购房应收款保理融资等多样化业务具有更多需求,因而与中化保理订立新框架协议。

2022年4月19日,中国金茂与中化保理订立新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将继续于其认为有需要时不时使用中化保理提供的融资性保理服务及非融资性保理服务,为期三年。

由于融资性保理服务的每日最高余额(包括应收账款金额及应计利息)以及非融资性保理服务的年度费用上限金额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新框架协议下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中国金茂预期,于新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内,中化保理向集团提供的融资性保理服务的每日最高余额(包括应收账款金额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4亿元,年度费用上限为人民币0.28亿元。于计算该上限时,董事已考虑了2022年第一季度本集团按揭贷款未放款月均余额约人民币19.98亿元,与中化保理进行相关交易的历史金额,并考虑了保理服务收取利息及费用的市场水平以及本集团业务的预期增长。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中化保理为中国中化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中国中化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因此,中化保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新框架协议下之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宁高宁先生、杨林先生及程永先生作为中国中化的董事及/或雇员,被视为于新框架协议下的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彼等已就为批准新框架协议下的交易而通过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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