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球精选!历时八个月 南京正式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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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新政出台,到7月修订,再到9月招标,11月系统培训,如今终于正式实施。日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12月1日后,南京市领取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将按照预售资金监管新政监管预售资金。

受南京市房产局委托,市房产交易中心近日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开发企业开展政策实施和监管系统操作培训。

2007年,南京市印发实施《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建立了监管银行负责资金拨付审核的预售资金监管模式。今年初,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要求各地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三部委文件精神和省住建厅要求,市房产局联合江苏银保监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广泛征求银行、企业、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办法》共计28条。


(资料图片)

按照“新项目新办法、老项目老办法”原则,新政策施行前已领取预售许可的项目,仍按原办法执行;新政策施行后的新项目执行新政。对于分批领取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以各批次上市楼栋领销许的时间,按照新老政策划段原则,实施资金监管。

在市场烂尾、停工普遍的状况之下,南京预售资金监管实施之后,对买房人来说,意味着一份安心。

据悉,南京市房产局联合江苏银保监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并征求各区房产部门,部分监管银行、开发企业意见,制定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范本),明确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方式、监管额度、违约责任等内容。经过公开招标,29家银行中标南京市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中标银行服务期为3 年,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此外,南京市房产局还制定印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暂行细则》等配套文件,市房产局将会同江苏银保监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加大预售资金监管新政的宣贯力度,规范监管银行和开发企业资金收存、拨付、使用等行为,完善优化监管系统功能,不断提升监管机构的监管效能,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今年4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下发《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试点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规定保函置换的最高比例为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60%,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过去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控比较严,一些房企的销售资金是不能随便提取的。而有了可以提取的通道,可以缓解资金压力。

今年7月,南京房地产协会官微发布《南京房协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房产系统顺利实现“双过半”》一文中,修订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36个楼盘约80亿资金进行强制监管,保障工程建设,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打造清水样板间和展现"施工工艺工法"的工艺样板间,切实减少精装房"“交付纠纷”。

今年9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就南京市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开展招标工作。

11月14日,银保监、住建部和央行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4号),支持优质房企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提升房企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性风险。

据了解,11月24日-30日,南京全市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开发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分批开展政策实施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监管机构、银行、企业规范操作,切实提升办法执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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