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

发布时间:   来源:和讯房产  

5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

《通知》指出,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通知》指出,给予刚性和改善性购房奖补。在主城区(指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下同)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购房者(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按照购房总额(住宅部分)的0.75%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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