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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18日晚间,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将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期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审议通过了注销期权的议案,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约3789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0.9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2%。
据悉,2018年9月19日,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442人调整为424人,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9月21日,行权价格为6.16元/股。
最近一次行权价调整显示,2021年7月2日,由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与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将预留股份的行权价格由6.69元/股调整为6.31元/股。
截至目前,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激励对象已累计行权约1960万股,逾期未行权数量为约3789万份。
逾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