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4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披露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2022年度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发行了金额为1亿元的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该债券简称“19福建阳光MTN001”,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7.5%,发行时主体评级:AA+,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据此,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度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由兴业银行召集主持。会议对《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度第三次持有人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
据悉,审议议案包括无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的议案;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福建阳光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担保的议案;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福建阳光对本期债务提高100BP的票面利率的议案;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福建阳光自公告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之日不得新增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此外,议案还包括关于无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的议案;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担保的议案;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对本期债务提高100BP的票面利率的议案;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自公告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之日不得新增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删减19福建阳光MTN001交叉保护条款的议案;关于同意发行人增加担保后变更19福建阳光MTN001兑付方案的议案。
最终,经观点新媒体查阅公告,以上10项议案均未获得表决通过。
据观点新媒体今日早间报道,福建阳光集团发布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19福建阳光MTN001”因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交叉违约及资产池承诺)后未能豁免,应于2022年4月7日加速到期并兑付本息,截至本公告日,福建阳光集团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据了解,“19福建阳光MTN001”票面利率2021年4月18日-2022年2月28日为7.50%,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3日为8.50%,2022年3月14日-2022年4月7日为7.50%,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