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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狱警,2002年晋升的主任科员,今年5月份退休,问能不能参加新《公务员法》规定的“职级并行”套改与晋升。
行政管理是不溯及既往的,也不能用新法断旧案。因此,如果是今年5月31日以前退休的公务员,执行的“职级并行”政策,只能是2015年颁布的“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6月1日以后哪怕是在岗一天退休,也可以执行新《公务员法》规定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回到这个具体问题,如果是在县级以下工作的狱警,2002年晋升的主任科员,到2019年5月份退休,已经超过15年,如果工资级别达到19级,可以在退休之前晋升副处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和福利补贴。在新法规定的职级并行实施之前,县以下都会对符合旧的职级并行条件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及时晋升并享受相关待遇,并按晋升后的职务与职级,按照新《公务员法》职级并行规定进行套改、晋升。如果满足条件在5月31日未能晋升,可以向组织部门提出意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6月1日后依然在岗,哪怕是6月1日当天或者2日退休,也可以按新《公务员法》规定的职级并行规定套改、晋升,然后按新职级退休,享受新职级退休待遇。如果是5月31日以前退休,那和新法就没有任何关系,只能享受旧的规定。如果年限够但级别不够,只有20级或者更低,也不能享受副处级调研员待遇。更何况按旧的职级并行制度规定,即使够条件晋升了副处级,也只是在职时享受副处级待遇,退休依然按主任科员退休的。新法规定的职级并行,职务与职级是相统一的,可以按晋升的职级调任职务,也可以按晋升后的职级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