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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官真是感谢你,要不是你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调解,我这事儿哪能这么快解决啊!”2月2日上午,当事人苏某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排忧解难,为挽亲情不厌其烦”的锦旗,送到邓州市人民法院夏集法庭张柱峰法官的手中。
在苏某与杜某为共有纠纷一案中,张柱峰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若一判了之,会升级矛盾,不利于问题的实际解决,更不利于家庭关系的和睦,调解是最有利于化解矛盾、修复家庭裂痕的方式。他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5次调解,积极引导双方理性沟通,打开心结,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既缓和了双方的矛盾,也修复了家庭关系,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
在处理家事案件上,不能单纯根据法律法规一判了之,还需要兼顾好情与法的关系,注重对家庭关系进行修复,消除对立、弥合情感、实现和解。张柱峰法官如是说。
下一步,邓州法院将继续做实做好调解工作,坚持实质解纷、践行能动司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刘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