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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2024年1月30日,申请人岳某、汪某某将一面镌刻有“依法为民做主、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桐柏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感谢法官为他们讨回拖欠多年的工资。
岳某、汪某某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业务,2017年6月20日,某建筑公司将部分土建工程承包给岳某、汪某某施工。协议签订后,岳某、汪某某便组织民工进行施工,并按约完成了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对工程款进行了结算,建筑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尚欠工程款160万余元未支付。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岳某、汪某某将建筑公司诉至桐柏县法院。法院判决后,建筑公司未按期履行,岳某、汪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4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建筑公司在某单位有100多万元的业务收入,遂敦促其积极履行。1月29日,在执行法官和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协执单位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将案款在第一时间打到法院账户,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1月30日,申请人岳某、汪某某作为农民工的代表,对法院优质高效的执行工作非常认可,特意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高效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力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的统一。(供稿: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