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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岁末年关,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1月30日,息县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全力推进涉金融案件高效执行,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清晨6时30分,执行局负责人祁昱森指挥20余名干警、5辆警车分别奔赴城关、杨店乡、张陶乡等乡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息县某银行与息县某装饰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案,法院判决息县某装饰公司清偿息县某银行借款160万元及利息,吴某、王某等六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集中执行开始前,第三团队团队长宋伟就该案提前制定计划,其余团队协调配合,成功拘传息县某装饰公司负责人及连带责任人吴某、王某。双方沟通时,被执行人始终不以为然,并无还款意向。宋伟当即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息县某装饰公司负责人、吴某、王某这才意识到事态严重性,当天便积极主动筹款,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截至当天下午5时30分,此次执行行动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5件,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286.8万元。
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各团队团队长根据现场执行情况,依案施策,及时调整执行方法,合理运用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将释法明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有效融合,充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利,在确保专项执行行动规范高效开展的同时,又彰显了执行威慑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郝昱玮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