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法官,你好,我们是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局的民警,被执行人于某现在我辖区某酒店住宿,是否需要我们进行控制?”2024年4月18日晚上,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邱凯颖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好的,请您们将于某先行控制住,我们过去接人。”今年以来,新野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时常会接到这样的电话,这是新野县法院与新野县公安局开展执行联动,协作找人找物的成果。
闵某因与于某夫妻感情不和,于2022年向新野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小孩于某某由闵某抚养,由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止。判决生效后,因于某一直未支付小孩抚养费,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认为本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应优先调解,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于某主动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经初步联系,被执行人于某对执行人员态度恶劣,不予配合,以未收到法院判决书为由拒绝执行,并不再接听执行法官的电话。经网络查控,未发现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又到于某老家进行现场调查,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对于某的银行账号进行了冻结,同时,对于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名单的强制措施。因于某对以上强制措施均不理睬,执行法官经汇报,决定对于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将拘留决定送达新野县公安局,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拘留于某。4月18日晚上,执行法官接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局电话通知,发现被执行人在郑州某酒店入住,执行法官遂请求公安机关对于某进行临时控制,同时冒着大雨飞速赶去郑州,将被执行人于某拘传回新野。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被执行人于某履行了部分义务。
下一步,新野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进一步提高执行完毕率,尽最大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对“躲猫猫”的被执行人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深化执行联动机制,采取拘传、拘留、临控等强制惩戒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供稿:张孝伟 邱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