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4年4月16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五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件。这起历经波折、多番调解的案件,最终被告通过线上与原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保证会按照约定尽快将劳务费发放到原告手中。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依法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是铺设水磨石地坪的工人,被告李某则是建设工程的包工头。2020年被告承包某学校教学楼主体建设工程,同年5月,被告联系原告为该工程铺设水磨石地坪,双方并签订用工合同一份,约定由被告提供水磨石等原材料,原告提供劳务施工,每平方米为30元。三个月后工程完工,双方结算施工总面积为9600多平方米,工钱共计28万多元。被告陆续支付原告17万元,下欠117390元一直拖欠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新野法院五星法庭受理该案件后,第一关就遇到了难题,被告李某的电话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承办法官向原告张某了解后得知,被告有意躲避,有赖账的可能,当务之急是如何与被告李某取得联系。承办法官联系被告老家贡星镇郭湖村治保主任后得知,李某从事建设工程行业,常年不在家,电话也联系不上,但李某有亲属在家,他们之间可能还有联系。
得知这一消息后,承办法官随即驱车来到五星镇郭湖村。通过对被告李某邻里亲属的走访调查,终于通过李某的一位朋友与其取得联系。但李某表示,自己也在外地要债,还无钱支付原告劳务费,案件办理一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意识到只有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才能最大程度保证原告能够将血汗钱拿到手,否则双方闹僵,被告破罐子破摔,拒不支付劳务费,就算原告最后拿到劳务费也要付出成倍的时间成本。因此办案法官采取“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方法,在给被告李某打了数不清的电话后,被告终于同意网上调解。调解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不断从中周旋,并为双方提出多种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被告最终松口,愿意在2024年4月20日前先行支付给原告20000元,剩余劳务费于2024年6月1日之前付清,原告亦表示同意。
新野法院五星法庭致力于建设“无诉式”枫桥法庭,通过“情理法交融”“换位思考法”等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 范辛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