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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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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地产讯 近日,福建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4月1日起,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莆田市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60万,单缴存职工45万)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调整后双缴存职工70万,单缴存职工55万)。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