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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中交地产(000736)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中交地产将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46,369.79万元。
上述这些公司,均为中交地产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此外,上述财务资助在中交地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不需另行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来看,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交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不超过6,86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向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不计息;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不超过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向郑州滨悦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不超过24,509.79059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
截至2023年2月28日,中交地产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97,209.62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06%;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81,892.19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79%;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15,317.43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27%。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