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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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地产讯 广东省清远市发布《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缴存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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