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网地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网地产讯 广东省清远市发布《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缴存人申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网地产讯 广东省清远市发布《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缴存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