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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社(记者 王寅浩)房企一直吐槽的预售资金监管过紧有了“好转”的可能。11月14日,包括住建部、银保监会、央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商业银行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但明确监管评级4级及以下或资产规模低于5000亿元的商业银行不得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商业银行不得向作为本银行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的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