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两放“大招”!沈阳:外地人购新房不再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

发布时间: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29日电 在公布二手房增值税免征年限“5改2”三天后,辽宁沈阳再放“大招”,外地人在沈购新房不再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

4月29日,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沈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在沈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4月26日,沈阳市房产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发布通知,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彼时,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沈阳是全国第一个对增值税进行调整的城市,此次政策意味着2021年推行的二手房增值税新政也开始放松,类似放松风向值得关注。

另需一提的是,2020年9月,沈阳市房产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严跃进提到,此次调整客观上有助于降低二手房交易的成本,随着沈阳增值税征收的政策重新放宽,其对于二手房的交易势必产生积极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依据国家统计局70城房价数据统计的信息显示,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沈阳新房及二手房价格连续7个月环比回落。其中,二手房价格2022年以来3个月环比降幅均在前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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