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工人看来,带薪蹲坑、带薪聊天、带薪喝水等举动才能让上班的日子不那么消极。上班只有“摸鱼”,仿佛自己才是在赚钱。
(资料图)
然而在老板眼中,只要你1秒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仿佛就是他亏了。甚至连上厕所这种事,他都觉得耽误工作。
而在员工心中,只要没耽误工作,适当放松也无可厚非。那么工作“摸鱼”的界限到底在哪?
01
吃喝拉撒,人生大事。有人却因为上厕所被迫离职。
公司规定你上下班时间,工作量多少,但能规定你上厕所次数吗?
据王大姐说,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仅仅是她想去上个厕所。
当时快到饭点了,王大姐想去上厕所,途中正好碰到主管,主管说饭前半小时不能上厕所是规定,于是王大姐又回到工作岗位。
接着群里就出现了主管发了一条关于王大姐的违规警告。
公司规定促销人员1天只能上2次厕所,每次不能超过15分钟,去上厕所前还要在群里报备,主管会在规定时间内检查是否回到工作岗位。
而王大姐并不知道这项规定,劳动合同、工作守则也没有此项条款。于是等王大姐第二次没在规定时间上厕所时,她就收到了辞职申请单。
明明是公司将其开除,为何要自己主动填写离职单呢?而且公司开除员工是要给予赔偿的。
02
该领导称王大姐是第三方公司派遣员工,具体情况要和第三方公司沟通。
超市的导购员或促销员一般都是年纪较大的阿姨,不论是公司直聘还是第三方公司聘请,都应该符合劳动法。
山姆超市的做法很“聪明”,明知道“1天只能去2次厕所”的规定不符合人道主义,既不把它写到劳动合同中,也不写到公司规定中,员工上厕所报备也是在群里用“1号”字样代表。
这样查下来无凭无据,也不会砸了自己的口碑。但员工和顾客都不是傻子,一个公司竟然硬性规定上厕所次数,未免荒唐。
上厕所时打工人们会借此刷手机,蹲坑时间也会延长,但这真的会影响工作效率,影响公司收入吗?
03
打工人“摸鱼”是常态,规定上厕所时间不符常理,那摸鱼的界限到底在哪?
前段时间国美公布“摸鱼”员工名单,上面写着员工姓名以及每个人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所耗费的流量。
看视频、听音乐、逛某宝,这些在工作中不应该做的事,每一项都被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罗列出来。
然而网友却是一阵嘲讽:“众所周知,当一家企业开始大力抓员工纪律时,多半就是要倒闭了!”
老板总觉得员工打个喷嚏都是占公司便宜、浪费工作时间,可是下班时间让员工加班你确定每次加班费一分不差吗?
公司与其把精力放在员工纪律上,不如认真规划公司的发展。
摸鱼当然不正确,但是摸鱼也不可能消失,一天工作8小时,不可能每分每秒都像打了鸡血一般。有松有驰才能保持好状态,才能更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
因为摸鱼耽误工作,违反规定,扣钱就好。没有大过错怎么能随意开除呢?公司处处监管过于严格,不但侵犯了员工的隐私,还触犯法律法规,不尊重人权。
只要不耽误工作,偶尔摸鱼无可厚非,这当中的平衡,员工与公司都有责任好好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