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法制法律网
违章滞纳金怎么算?
当事人交通违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即最多只罚一倍的滞纳金,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现场开罚单的:超过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为每天收取应缴纳罚款的3%,上限为不超过应缴纳罚款。
2、违章处理大厅开单: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第16天开始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电子警察抓拍的:需要先到交警部门确认罚单,自确认后计起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不超过200元。
此外,我国法律也做了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违章滞纳金有上限吗?
1、交通违章滞纳金有上限。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