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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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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关于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中提到,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结算试运行自2023年2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运行,并对接下来的相关工作做出明确指示。
据了解,12月19日,浙江能监办曾发布《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第一次结算试运行》的通知。其中提出,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容量5MW以上,持续响应时间1小时以上的第三方独立主体,可以为系统提供旋转备用、削峰调峰、填谷调峰辅助服务。其中削峰调峰价格上限为1000元/兆瓦时,下限为0元/兆瓦时。填谷调峰价格上限为320元/兆瓦时,下限为0元/兆瓦时。此外,旋转备用根据旋转备用容量、提供时间获取补偿。分为中标容量补偿和调用容量补偿两部分,调用补偿的补偿标准为10元/MWh。
本次通知中提到,关于交易申报,旋转备用、削峰调峰、填谷调峰最小申报时长为0.5小时,最小申报容量为0兆瓦。
关于结算与考核,直接接受调度指令的储能,可根据交易结果的实际充放电量,与相应时段市场出清价格的乘积计算补偿费用;削峰调峰和填谷调峰交易中,各市场主体当日考核费用不超过补偿费用的1.2倍;当月考核费用总额不超过悦读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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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