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侧储能可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广东印发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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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印发《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响应资源指大用户直属或负荷聚合商代理的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资源。

包括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智慧用电设施等。研究出台各类资金支持政策引导用户侧储能、用户负控装置及配套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

非直控虚拟电厂的调节能力为所聚合响应资源的响应能力之和且不低于0.3MW,单次响应持续时间不低于2小时;直控虚拟电厂上下调节能力应分别不低于10MW,调节速率不低于(出力上限*2%)/ 分钟,对调度指令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分钟,单次响应持续时间不低于2小时。

现阶段可响应时段默认为所发布的需求响应时段。响应价格现阶段响应价格为9单段报价,具备条件后可启用多段报价。日前邀约申报价格上限为3500元/MWh;日前邀约虚拟电厂申报可响应容量下限0.3MW,可中断负荷申报价格上限为5000元/MWh;可中断负荷虚拟电厂申报可响应容量下限为0.3MW。

原文如下:

发布人:储能we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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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储能政策】【广东】【用户侧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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