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照明二次IPO又告吹 被要求说明主要客户及关联方等情况

发布时间:   来源:深圳商报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IPO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深圳金照明再次撤回IPO申请,这也意味着公司两次冲击IPO均失利。从招股书来看,金照明及实控人曾因单位行贿被罚及判刑,公司最近几年业绩大幅波动、客户集中度高等问题或是其撤回IPO申请的原因。记者就IPO事宜向公司发送采访问题,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公司的回复。

这不是金照明第一次撤回IPO申请。早在2020年7月,金照明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然而在2021年4月主动撤回申请 ,当年6月又宣布转战主板,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

资料显示,金照明是一家集规划、设计、实施及运维于一体的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

从公司业绩情况来看,金照明2020年营收同比几近腰斩,净利润也大幅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金照明实控人李志强曾因单位行贿罪被刑事处罚。2013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因2010年及以前年度金照明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李志强构成单位行贿罪,金照明被判处罚金5万元,李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

发审委在反馈意见中表示,2021年4月李志强再次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董监高的任职资格要求,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公司以行贿犯罪档案已删除作为认定公司不存在相关违法犯罪事实或记录的依据是否充分。

记者注意到,金照明客户集中度颇高,公司营收主要源自前五大客户。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57%、84.12%、64.11%和72.24%。

对此,发审委曾要求金照明补充说明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说明主要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截至去年上半年末,金照明75.45%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集中在2年以内。对此,金照明在招股书中坦言,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上述客户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会使公司面临信用减值损失的风险。(记者 陈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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