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中利集团(002309)公告称,在2021年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利控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约8.79亿元,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当日中利集团股价小幅低开,并创出上市以来新低,成交量放大,投资者普遍存在损失,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关注公司资金占用事项的事态发展。中利集团的资金占用事项是否会触及风险警示条款?在公司自行承认存在违法的情况下,投资者能否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补偿?
从事投资者维权的杨泉军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深交所已于4月27日对公司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公司以列表形式披露资金占用的详细情况,并要求控股股东补充披露偿还计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及可行性,并说明是否已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从目前公告披露的情况分析,占用方承诺的还款计划是争取在未来两年内才能全部归还占用资金,中利集团已触及深交所的风险警示条款,投资者应当控制投资风险,如果因此导致股价下跌,受损的投资者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中利集团2021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亏约38.66亿元,总股本8.72亿股,在册股东5.61万人。
杨泉军认为,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利用其控制地位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资本市场常见高发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资金流动性,同时也暴露出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重大缺陷。(记者 杨成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