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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一旦发生纠纷,极易造成双方感情隔阂,影响生产生活,甚至引起民转刑案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4年7月10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在定期入村走访中发现一矛盾激化的邻里纠纷,及时联合镇司法所、村委会入村走访,妥善调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
经了解,赵某与程某系东西邻居,房屋紧挨。2024年4月,程某因自家门前道路低洼,买了数方土垫路,并雇李某开铲车进行平整。在施工的过程中,因李某铲车操作不当,将赵某房边的化粪桶碰坏,影响赵某正常使用。纠纷发生后,赵某要求程某、李某对其损失进行赔偿,但因赔偿数额及责任比例问题,三方存在较大分歧,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后赵某坚持要求程某按原价赔偿。程某则称两家长期以来有积怨,赵某欲利用此事大做文章。甚至称自己有抑郁症,如果赵某再逼自己,将持刀实施严重报复。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法庭站在法律角度告知程某,自家垫土确实给赵某带来了损害后果,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因邻里小事实施过激行为,必将承担更严重法律后果。在促使程某明白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村委会干部也及时劝说道:“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有啥事好好商量,不要脑子一热行为过激,否则后悔都来不及。”最终经耐心调解,程某同意给赵某买一个新桶,李某给赵某300元安装补偿费,三方今后不再为此发生纠纷。
该纠纷的成功调解,既有效修复了邻里关系,又防止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是新甸铺法庭打造“新安无讼”诉源治理品牌,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又一生动实践。今后新甸铺法庭将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切实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烦心事、揪心事办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供稿:张延波 范晓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