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10月18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长青一行到内乡法院调研指导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并旁听评议一起诈骗犯罪案件庭审,内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子国陪同调研。
此案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能办理廉租房租住、买断手续为由,以收取定金形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300余万元。庭审在法官主持下有条不紊展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宋长青院长认真旁听了庭审活动,在休庭后向主审法官详细了解了庭前会议、被告人认罪认罚、被告人退赔等相关情况,并参加了庭审结束后的合议庭合议和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对该案件的讨论。
会上,在认真听取承办人对案件的汇报后,合议庭其他两位成员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随后与会人员对该起案件进行了研判探讨,专业法官结合各自工作实践经验,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纳、量刑建议、法条理解、裁判效果及社会影响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充分讨论,进一步统一认识与裁判尺度,为承办法官妥善审理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宋长青一行对整个庭审流程进行了详细评议,对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给予充分肯定,对庭审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建议。宋长青强调,要牢固树立现代化刑事审判理念,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刑事审判实践,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相关要求。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将学习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引,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做好主题教育与法院工作的“融合”,确保理论学习有高度、促进发展有强度、司法为民有厚度、检视整改有力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司法工作的强大力量。
树牢刑事司法理念,做到公平公正裁判。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疑罪从无等原则,兼顾天理国法人情,不要机械办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坚持证据裁判理念,以审判为中心,做好庭审实质化的对接工作,确保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决维护司法公正。不仅应当维护审判独立,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还应当提高司法效率,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的刑事司法协调制约机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要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意识,严把立案关、程序关、事实关、法律关。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在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提升办案效率。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办案质效始终是评价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一以贯之地聚焦办案主责主业,紧紧围绕“提质增效创一流”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切实打造全员化、实质化、智能化审判管理新格局,实现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供稿:聂传青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