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报:宣传月|“代理退保”是乱象 最终坑害的是投保人利益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网财经  

众所周知,当今金融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随着近年来保险消费热潮的一轮轮掀起,国内家庭拥有保单数量快速增长,有不法分子便将发黑心财的主意打到了保险上。

于是,假“退保维权”,真“坑骗钱财”的新式诈骗应运而生。


(资料图)

打着“代理维权”旗号而来的

多半是套路和诈骗

今年5月8日,福建银保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披露了全国首例“代理退保”案件,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判决6名涉案人员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5个月到有期徒刑3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然而,这股诈骗作案风依然猖獗,进入今年下半年,各地都出现了数量不等的“代理退保”案件。

那么,这种欺诈套路是如何实施的呢?一般分成三个步骤。

第一步:非法组织或个人先打着“代理维权”的旗号,利用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短视频等渠道进行炒作造势,骗取公众信任,打出“全额退保”、“修复征信”、“逃废债务”、“全额免息”等一系列利诱的幌子,再加上帮他人代理成功退保、避债的虚假案例,以诱骗投保人委托其进行代理维权。

第二步:向投保人收取高额的“代理维权”咨询费、手续费,要求投保人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身份信息和敏感金融信息。

第三步:怂恿和唆使投保人无视保险合同约定,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并使用固定的投诉模板、千篇一律的投诉话术,向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甚至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目的是违规取得全额退保金。

在上述过程中,不法分子假装保险公司内部员工、保险维权律师等身份,或批量拨打电话,谎称对方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销售欺诈,怂恿代理退保,他们会切断保险消费者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有效联系,甚至采用诱骗、恐吓等手段阻止正常协商和沟通。

听信“代理维权”谎言坑害大

需要正视听 懂产品

对于上当受骗的保险消费者来说,一是受到不法分子的诓骗,被退保利诱所蒙蔽,再就是对自己购买的产品本身缺乏清晰正确的认知,所以才落入圈套,甚至有些人还扮演起了不法分子的帮凶。

然而,国内出现的多起“代理退保”诈骗案件用结果印证,长远来看,被迷住心窍的消费者遭受到的损失是最重大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损失一:失去正常保险保障

“代理退保”不法组织或个人挑唆、怂恿消费者终止保险合同,导致保单的风险保障失效。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已经出现变化,可能会出现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加费,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损失二: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

“代理退保”不法组织或个人在客户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退保后再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或是购买非法金融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最终将导致资金付诸东流。

损失三: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代理退保”不法组织或个人通常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

损失四:信用受损风险

“代理退保”不法组织或个人在代理投诉全额退费时可能造成消费者保单贷款逾期、保费断交等违约情况,从而形成征信不良记录或是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进而对消费者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和任职等产生极大的不良后果。

损失五:法律风险

“代理退保”不法组织或个人为达到诈骗目的,不择手段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使这些消费者面临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可见,“代理退保”骗局不仅本身就构成了诈骗犯罪,目的是掏空我们的钱袋子,更混淆视听,导致保险行业充满乌烟瘴气,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一是要了解这类骗术和套路,远离不法分子的诱惑,更要对自己投保的保单清晰了解,如果出现问题和疑惑,首先同保险公司的正规渠道进行沟通,再有纠纷的,一定要求助于国家监管部门。

侥幸和欺骗从来不能给自己带来利益,对自己保险有信心,才能获得长远的真保障。(以上图片为中荷人寿授权中国网财经使用)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