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滨县法院三空桥法庭联合简楼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双方最终重归于好,实现了家事纠纷案件“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化名)与被告王某(化名)系经媒人介绍认识,结婚后生育一子一女。自2020年年初以来,因原告在外务工,双方聚少离多,夫妻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得不可开交,感情渐行渐远。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庭工作人员联系王某时,得知李某已起诉离婚后,王某出于气愤亦当即表示同意离婚。
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判决双方离婚,也许是较为简单的做法,但考虑到双方已结婚多年且育有子女,起诉离婚也很有可能是一时冲动,为了挽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也为了化解彼此的心结,案件承办人孟慧峰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考虑到对簿公堂也许会加重当事人的心理负担,同时也为了给双方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孟慧峰便决定把调解地点设置在简楼村村委会。在调解现场,起初原、被告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辩着,每一句话都带着十足的“火药味”,调解几度陷入僵局。在双方情绪稳定后,孟慧峰和村干部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调解该案。过程中,孟慧峰以孩子作为突破口,将情、理、法有机结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权衡利弊,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珍惜这段感情。在经过一番劝解后,小两口想起曾经的甜蜜,想着孩子的未来,最终放下对彼此的怨恨,表示要好好地把日子过下去,李某也当庭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办。调解的是一起纠纷,挽救的是一个家庭,受理的是一个案件,送出去的是一份和谐。“家门口的法庭”既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也拉近了法官与老百姓的距离,让司法服务既有温度也“接地气”。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老百姓的心坎上,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法治之花绽放在和谐乡村,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淮河之滨绽放光彩。(郝昱玮 张鑫 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