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行为有哪些 怎么确定专利申请日?

发布时间:   来源:法制法律网  

假冒专利行为有哪些?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志,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志,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该技术或者外观设计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外观设计的;

3.伪造、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4.使公众与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技术或设计混淆设计师将一项外观设计错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设计的行为。

怎么确定专利申请日?

通过邮局将合乎规范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接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以受理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找法网提醒您,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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