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充分准备后,制定了严密的执行预案,在法警大队配合下,邀请区人大代表张瑞体、乔冬梅全程见证执行,依法强制腾退清场三处涉案房屋,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房某1、房某2、马某、曹某排除妨害纠纷两案,经宛城法院审理,判决四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搬离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至实际搬离之日止。执行中,宛城法院于2023年10月15日张贴《强制搬迁公告》,并以约谈等形式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不利后果。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还唆使其年迈家人对抗执行,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为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宛城法院决定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退。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宛城法院执行局多次现场勘查情况,细心研判,精心部署,做好充分的行动预案。
1月3日上午8时许,宛城法院三十余名执行干警准时到达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家属仍对法律不知敬畏,放出豢养的猛犬对抗执行,在执行干警严厉警告后,被执行人曹某仍拒不配合执行试图阻碍清场腾退行动。法院当即决定将其依法拘传,带离执行现场。在法律的威慑下,其他被执行人家属情绪逐步稳定,执行法官又对他们予以耐心劝解,最终,被执行人家属配合执行。
行动中,执行干警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序开展执行工作。法警大队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稳控围观群众;一小队干警负责稳控被执行人家属情绪,及时进行疏导和劝解;二小队负责腾退,对物品进行归类;三小队负责制作笔录手续,干警细心清点记录每一件搬迁物品。经过6个小时的紧张忙碌,3处涉案房屋均清理完毕并交付申请执行人,这两起排除妨害案件顺利执结。
对动产、不动产的强制腾退案件,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此次强制腾房集中执行行动,宛城法院事先经过充分的现场勘验、方案论证、风险评估后,周密组织、有力实施,做到了稳定有序、妥善安置,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供稿:段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