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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10月10日上午,淅川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为牵扯到房屋租赁的问题,周围市民、商户及其工作人员纷纷闻讯参与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门面房租赁合同》,因涉及优先承租权问题,原告诉至法院。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适时进行发问,庭审环环相扣。整个庭审现场井然有序,让审判活动真正成为普法的实境课堂。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王书宇法官结合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发生的民间借贷及房屋租赁等知识,对在场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
淅川法院将通过巡回审判作为主动深入基层化解纠纷、减少群众诉累的重要便民利民举措,在将纠纷化解在源头的同时,零距离开展以案释法,帮助老百姓提升法律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供稿:毕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