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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提供2亿港元循环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4日。
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越秀地产已发行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倘越秀企业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
另据此前报道,越秀地产宣布于5月12日成功发行人民币13.96亿元于2026年到期3.8厘有担保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