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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无房城镇户籍家庭,逐步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无房非城镇户籍家庭。
目前,全市公租房供应规模29527套,总建筑面积26.3万㎡。结合钦州市住房供应总量以及新市民和青年人口流入状况,“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为3000套(间),用于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
通知提到,积极推进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将住房租赁补贴覆盖所有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但尚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行分档补贴。补贴标准分为2个档次,第1档为我市保障范围户籍的低保户、特困人员、年满18周岁儿童福利机构安置对象,补贴标准为10元/㎡/月/人;第2档为除第1档外的获得保障资格的对象,补贴标准为7元/㎡/月/人。
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按照《钦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创建实施方案》的任务目标,到2024年底完成全市创建目标;到2025年底,基本补齐全市既有保障性住房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时期,要采取新建、改建、将闲置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等方式,切实按计划目标保障供给。2022年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600套(间),2023年发展1200套(间),2024年发展600套(间),2025年发展600套(间)。
建立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90%执行,并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