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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获悉,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济宁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同时符合多种情形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该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