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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拟于11月28日召开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简称“20融信01”,于2020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发行金额16.50亿元,期限2+2年,附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22年5月31日,经本期债券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期限变更为2+1+1年,附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及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22年7月25日,经本期债券2022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含己登记回售和未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时间调整为自2022年7月27日起的12个月内。
目前,发行人请求于2023年2月、2023年3月分别将本期债券截至2022年7月27日应付利息的16%、18%划转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本议案如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兑付日调整期间维持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兑付日调整期间新增利息,随每期本金偿付金额同时支付,利随本清。
此外,若发行人未能于2022年10月将本期债券截至2022年7月27日剩余应付未付利息的16%划转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给予发行人自2022年10月31日起(含当日)60日的宽限期,该宽限期内《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违约事件不触发违约,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