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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城西科创大走廊实施差异化购房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缓解城西科创大走廊住房供求矛盾,促进职住平衡,经研究,在城西科创大走廊范围内实施差异化购房。
据了解,本次政策实施范围为城西科创大走廊内的所有镇街,包括五常街道、仓前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瓶窑镇、良渚街道、蒋村街道、三墩镇、文新街道、古荡街道、灵隐街道、留下街道、青山湖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锦城街道、板桥镇和玲珑街道等镇街。
实施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应提供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定向供应给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
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以及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认定的人才无房家庭;
第二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无房家庭;
第三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或落户满24个月的其他家庭。
其余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按现行规则公开销售。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领取预售证的项目按该通知执行,该通知发布前已领取预售证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此外,购房家庭选房顺序的确定过程共计7轮摇号,其中前6轮摇号确定中选家庭,不确定选房顺序;第7轮摇号确定选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