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野】洛阳发布公积金新政 中指院:未来支持“商转公”的城市将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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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1月15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1日起,受理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面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洛阳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此类人群可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已办妥所有权证房屋,但尚未结清的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相比于9月21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本次试行版管理方法新增了以贷冲贷的商转公模式,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直接发放至银行,职工仅需以自筹资金结清差额,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了办理门槛。今年以来,福州、烟台、洛阳等城市对“商转公”贷款予以支持,主要涵盖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明确“商转公”贷款办理相关条件,降低相关门槛要求等相关举措。“商转公”有利于减少已购房家庭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贷压力,降低住房贷款成本。随着各地因城施策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预计未来支持“商转公”政策的城市将进一步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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