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公积金新政: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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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职工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提到,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购房日期以合同签定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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