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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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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7月19日,据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消息,为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南通市住建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资规局联合制定了《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将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该奖补申领期限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奖补政策之日止,逾期未领的视作主动放弃。
根据《细则》,上述可申请购房奖补的应当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一是在主城区范围内(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二是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申请奖补的商品住房前在主城区最多只有1套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此外,《细则》还规定,若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成交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也可申请购房奖补。
需要注意的是,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房奖补,其中包括以单位名义或个人与单位共同购买的住房;购买住房为非国有土地范围的;购买的新建住房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以及购买住房在2022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备案,买卖双方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再次在同一项目重新签订(变更)购房合同的;购买住房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有一方不符合购房奖补申请条件。
编辑 武新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