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观点网
(相关资料图)
观点网讯:7月18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称,原董事张金顺、董事会秘书杨昕宇辞职公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南玻集团时任董事会设有9名董事,原董事张金顺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张金顺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据此,南玻集团认为,自原董事张金顺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即2022年6月28日),张金顺的董事辞职程序已经完成,其不再是公司董事,公司应当依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条之规定,在2日内披露原董事张金顺辞职的情况。
在原董事张金顺辞职行为依法生效之后,张金顺再提交撤回辞职文件,不改变辞职生效的法律后果,也不构成公司不履行公告义务的合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