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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18日,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第3.10(1)条,上市发行人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均雄先生辞任后,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宝新集团董事会将根据上市规则,竭力在李先生辞任日期起计三个月内物色合适人选,以委任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据了解,李均雄先生由于其他业务承诺,已于2022年7月17日辞去宝新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