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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24日,据北金所披露,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2022年度第一次持有人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次会议围绕“20阳光城ABN001”展开,会议审议了四项议案,分别为:一、关于豁免阳光城集团主体评级下调触发相关事件的议案;二、关于豁免阳光城集团不能按期偿付境外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触发相关事件的议案;三、关于豁免本项目现金流未能按预测值归集、贷款还款违约触发相关事件的议案;四、关于选聘见证律师及会议费用承担的议案。
根据投票结果,议案一、二、三均未通过,议案四表决通过。
此外,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本次持有人大会作出法律意见书。该债券持有人共3家,其中按时提供参会材料并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共2家。金杜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