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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24日,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将于4月29日付息。
债券发行金额9亿元,期限为3+2年,本计息期利率为4.28%,本期应偿付利息3852万元。主体评级AA+,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601009)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昌红,注册资本为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管理由财政投资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投资经营市政公用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