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上市规则 德信服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平安银行解除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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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22日晚间,德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主要交易及公司所采取补救措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2021年12月29日,德信服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栩全与业务合作伙伴及独立第三方杭州瑞扬订立担保协议。

据此,上海栩全须就杭州瑞扬向平安银行(000001)借入的人民币4.96亿元提供担保,并就此向杭州瑞扬收取8%的担保费。

2021年12月29日及2022年1月6日,上海栩全与平安银行订立质押合同。据此,上海栩全同意向平安银行质押总价值为人民币约5.05亿元的存款证,以为杭州瑞扬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96亿元的质押担保。上海栩全将收取质押合同总金额的合共10.1%作为收入(包括质押合同所产生每年2.1%的利息收入以及担保协议所产生每年8%的担保费)。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有关担保协议及质押合同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均低于75%,质押及担保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一项主要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据悉,德信服务未能就质押及担保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经签署后,质押合同1随后于2022年4月7日获解除。

截至该公告日期,平安银行已将所质押价值为人民币1亿元的存款证退还予上海栩全;公司进一步预计,质押合同2和质押合同3将予解除,余下所质押价值为人民币约4.05亿元的存款证于2022年5月底前退还。

因此,德信服务并未亦预计不会遭受任何不利影响,为确保日后妥为遵守上市规则,公司正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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