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

以下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1)处于发行期内或基金封闭期内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2)权益分派前R-2日至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3)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权益分派如何实施?

对于记录在深圳证券账户中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其分派方式采用现金红利形式;现金红利发放日为R+3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派发渠道与股票现金红利的派发相同。

对于记录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其分派方式有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形式,投资者可于R日前(不包含R日)在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处申报选择权益分派方式;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登记日为R+1日,投资者自T+2日始可申请赎回;现金红利发放日为R+3日,派发渠道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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