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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河湖为轴线的高质量发展空间,将荆楚河湖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廖志伟3日在武汉如是表示。
当天,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近日发布的第7号省河湖长令相关情况。
自河湖长制推行以来,湖北每年出台一个省河湖长令,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质稳步提升。目前,湖北已形成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水库、渠道以及人工水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有35937名河长上岗履职。
廖志伟介绍,第7号省河湖长令根据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提出流域规划制定、河湖岸线管护、河湖水质提升、河湖文化建设、河湖生境营造共五大内容、20余项任务。其中特别提到,将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行动,加快排污口溯源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近年来,湖北积极推进河湖健康评价,该省于2021年出台地方标准《湖北省河湖健康评估导则》,并结合一河(湖)一策编制,部署开展了19个省级和32个市县级河湖健康评价。
湖北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陈学福介绍,2023年拟完成全省一半以上河湖的健康评价,“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建立河湖“健康档案”,为幸福河湖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他同时表示,幸福河湖除了关注河湖治理保护中的自然属性提升外,更加侧重人与河湖和谐共生关系,强调人对河湖的主观感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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