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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信中字里行间诉说着当事人对内乡法院的认可和感激。
案件回顾:2019年8月份,张某因买房需要,向同事王某借款6万元。过后3年间,王某多次催要,张某因各种理由拒不归还。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能按照调解书协议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始终保持着耐心和友好的态度,明确地告知申请人的权益和义务,并提供了详细的执行进展报告。因被执行人目前在上海工作,联系不畅,给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大不便。经案外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同期在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中应得案款10万元,并指定其他人员为收款人。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快速通过网络查控银行系统查账,积极对接许昌中院,对被执行人指定收款人账户进行了依法冻结,并直接划扣至法院账户,使案件顺利执结。
“我想对执行局法官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你们的刚正不阿和执行效率,公正裁判,是我们社会正义的基石。感谢你们的努力工作,为我们的社会提供了公平、公正的环境。再次感谢你们!”当事人诚挚的谢意,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们的认可,更是体现了当事人对该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的钦佩。
今后,内乡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要求,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郭贝 杨洪基)